近年來,我國服裝出口量持續(xù)擴大。一些西方國家出于各種復雜的心理,妖魔化“中國制造”。然而,透過發(fā)達國家設置的技術性貿(mào)易措施,我們也應理性地看到,我國服裝產(chǎn)品出口中確實存在的一些質量隱患與問題。分析遭受2008年歐盟RAPEX通報被召回的服裝產(chǎn)品,主要存在著以下四大質量缺陷:
結構設計存在缺陷。設計不合理是產(chǎn)品被召回的最大質量隱患,涉及的全為兒童服裝。這些被召回服裝或使用了彈性繩索,拉伸后容易打到臉部和眼睛;或服裝的帽繩、下擺繩、固定腰帶、裙帶、背帶等部位超過長度限制,形成過長套索,在兒童活動過程中易被周圍的物體鉤住造成意外傷害;或可能勒住兒童頸部,存在導致兒童窒息的危險。
配件拉力不符合要求。各種紐扣、鉚釘、小絨球等服裝小零件、小附件容易松動脫落。被召回主要原因是裝飾件的縫制牢度未達到規(guī)定的拉力要求,兒童因對小物體的好奇心,會撕扯、啃咬這些小附件,脫落后誤吞而造成窒息。
含有禁用偶氮染料。在歐盟通報服裝中有4批服裝被檢出含有超標的芳香胺,含量分別在136~356mg/kg之間,超出了歐盟化學品限制令76/769/EEC規(guī)定的4~12倍。
重金屬含量超標。重金屬一旦被人體吸收則會累積于人體的腎、肝、骨骼、心臟等重要器官,對健康造成無法逆轉的巨大損害。通常,美國對一些服裝印刷的樹脂圖案或面料涂層中鉛含量控制要求甚嚴;歐盟對所使用的紐扣、拉鏈、鉚釘、按鈕、飾牌等金屬輔助材料的鎳釋放量要求符合94/27/EC。
針對我國被歐美召回服裝存在的質量缺陷分析,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有關出口企業(yè)應做好幾方面工作:首先,針對頻發(fā)的服裝召回事件,企業(yè)應從思想上重視自身產(chǎn)品的質量,尤其是童裝產(chǎn)品。其次,針對歐美召回服裝的質量缺陷,對自己產(chǎn)品設計、來樣、成品等全過程風險存在點進行評估和自檢,避免不合格產(chǎn)品被召回引起巨大的損失。此外,還要及時收集、整理、跟蹤國外技術性貿(mào)易措施的狀況,加強原輔材料的選購和檢測,確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進口國安全要求。
-- 來源:生意社